你好,我们八个人都是农民工,在溧阳XX给安装电梯,干了一年了说好年底结工资,但是现在都过了年了他还是没给钱,打电话要他就说工程没交出去说没钱给,打了几次电话他又说因为去年的一次失火事故A把工程款扣了。我想问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再一个工作期间导致的意外失火是本人承担还是A承担还是各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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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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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