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人允许其XX员工注册XX公司借款,实际使用的资金为担保人。所有债权人都知道,如果借款公司的股权变更为担保人,并且存在还款问题,借款公司的原法人(担保人员工)是否应负责任?

股权
2019-12-15 08:4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
    4.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
    5.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6.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7.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
    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付,双方办理过户递件,3天内取件,这时房证上已经是买方的名字了,卖方还没收到全款,当然不放心,找个当地人担保也正常,但在取件时,担保公司会陪同,会与买方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在贷款收款方一栏,填卖方(房东)的收款帐号,等银行审核完毕之后,款会直接付给房东,不存在任何风险。这当中所有的风险都是担保公司可以预见的,你担保仅仅是走个形式,让房东宽个心而已。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和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查股东是否实际出资,如果股东、公司高管等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可以追究股东、公司高管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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