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因涉嫌猥亵儿童而被拘留。他已经被拘留了17天,没有任何消息。公安部门会不会提前批准逮捕,如果30天的拘留期没有任何证据就结束了,他们会不会释放被拘留者?

刑事辩护
2019-12-15 10:0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方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这几项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即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
  • 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什么是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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