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打算结婚,你想婚前和婚后财产各自公正吗?

2019-12-15 14: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子的贷款如果一直由父母偿还的话,离婚时对方是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也无权要求分割婚后所偿还贷款部分的。但是你应该出具父母还贷的证据,否则的话对方很可能主张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你是不利的。
    (2)如果你不存在婚姻的过错(例如重婚、与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通常对方是无权要求你进行赔偿的。
    (3)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
  • 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对财产有约定的,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没有任何约定的,按照规定,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个人归个人,共同均分。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