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厨房下水管墙内部分(就是楼上和楼下地板之间)漏水,在我家厨房橱柜下面是看不到水渍的。楼下厨房天房顶的下水管线的周围出有漏水情况,经观察确实是我家厨房排出的水。楼下家的厨房吊顶掉下来,客厅吊顶也被破坏,请问这个我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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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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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