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她和我在一起后,前男友一直在骚扰我,捏造事实,骂我,骂我,不是犯罪吗? 我可以叫警察吗?可以起诉吗?

2019-12-15 18:2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辱骂骚扰,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 1,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2,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如果知道对方详细信息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向住所地公安机关报警即可。
      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建议报警解决,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您需到抚养孩子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孩子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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