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修外环征缴乡村住宅动迁是,工程建筑内的地砖、窗门是不是此外测算

2019-12-16 02:3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小产权房面临土地征收,购买房屋的城镇居民是无法享受到同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同等的补偿,也无法享受属于基于农村居民身份的拆迁福利。
    合法有效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受法律保障,征收方和购房者签订的拆迁协议也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可能只是当时的购房款。比如上海市高院在某判决中,对于拆迁利益的分配会考虑购房人合理购房成本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当然这种地方性标准并不在全国适用,小产权房拆迁仍然面临在其他地区同案不同判的风险。
  • 小产权房拆迁补偿计算:在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
    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 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1、农村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拆迁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也就是说,以货币补偿的,具体补偿办法还需要进一步确定。  
    2、农村房屋拆迁房屋安置: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是如果被拆迁人安置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的,则不需要按照此规定来处理。  被拆迁人的安置房面积如何计算呢?根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具体还需要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以哪个为主要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