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儿子今年9岁了,我们分居快六年了,前年起诉过一次,儿子在这一年当中是他奶奶带的,去年到今年他给我汇过5千欧元,也就是六年当中只给了我5千欧元,这次他回来把我的脸抓伤,我想再一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儿子会判给谁?

2019-12-16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包括协议登记离婚和向法院诉讼离婚。因此,双方对离婚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又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求向被告居所地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居所地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在原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具体看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