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做会计的,前段时间找了一家记账公司实习,去面试的时候跟一个同学一起去的,老板说工资800块一个月。我们就想着说,低点也可以,最主要的是去学东西嘛。就答应了,去了两个月,老板基本上什么都没教过我们,都是老同事教我们的,老板到后面一段时间就只叫我们打杂也不给做账那些。后面觉得没意思,就跟老板说下个月不来了,我也把手上的工作都交接好了。但从去到走老板一次都没给我发过工资,中间我也问她要过一次,她立马就说我的是600块一个月,我也没跟她争辩什么,她说过几天她去司看了考勤在算给我,但到现在我都辞职一个多月了,她一点反应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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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
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
连带责任。
5、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6、法律依据:《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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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