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我就是受害人,不愿和另一方私了,咋办。

2019-12-16 15:3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死亡父母赡养费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酒驾是违法行为,不能私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但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私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民事部分可以私了,刑事部分不能私了。
    一、酒驾的处理:酒驾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2000元;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扣12分。
    受处罚后应当在十五日参加为期七日的交规学习,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但没有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按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民诉渠道解决。
    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刑事谅解,将达成刑事谅解作为从轻刑罚的依据,但刑事责任不能调解或私了。
  • 等处理结果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