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怀孕八个月了,但是孩子不是我丈夫的。现在我要去法院离婚了。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我会因为重婚而被起诉吗?

离婚
2019-12-17 17:2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罪是指配有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与女方是否怀孕是否生了孩子没有必然的联系。
  • 婚罪必须前后都满足婚姻的状态,如果不认可前婚是事实婚姻的,则后婚不管领不领取结婚证,都不属于重婚行为。如果,对前婚的事实婚姻认可的,则后婚不管是什么状态,只要满足了两种条件之一,就属于重婚罪。
    在此,自己是无法认定重婚罪的。只能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法院判决后才能认为是否属于重婚罪。但是对于前婚是登记婚的,后婚不管是什么行为,都构成重婚罪。
  • 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十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不外乎对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1、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  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 重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罪名,犯重婚罪,要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婚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也就是从十六年中止重婚行为后五年内是该罪的追诉时效。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需要女方在男方中止重婚行为五年内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