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晚,我弟弟因喝醉酒闯进前女友的出租房把他前女友的现任男友给打了,当时对方拿着手机要报警,因我弟弟不想让对方报警,抢过手机,摔烂了,把人打伤之后,顺手把烂手机也捡走了。眼角缝3针。第二天说好私了,说赔对方医药费,还有一台新手机就去警局销案,结果见面,对方反口要几万块。我肯定不干,掉头就走,今天下午,我弟弟给警察抓走了,请问这个情况下,会怎样判?是要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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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架致人轻伤,涉嫌
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打伤人的极有可能会面临着坐牢。但即使是坐牢,也需要赔偿受害人相应的人身损害,包括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如果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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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