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96年生育了第一胎,2010年又生育了第二胎,在当地派出所也登记上户了。但没有交罚款。现在镇府又强行收罚款,我应该交吗

2019-12-19 08:20:4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还得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孩子的户口上了,并不意味着你先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变成了合法。
    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修改决定》没有溯及力。其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应当适用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 。
    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