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名下的两个孩子属于我前夫。如果我现在再婚,我能再要一个孩子吗?

2019-12-19 11:5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哪些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  1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4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 再婚夫妻想生育属于共同的孩子,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从未生育的(或者生育过的孩子已经死亡的),同时另一方生育的孩子包括收养的不超过2个(含2个)。
    2、双方各生育过一个,但离婚时都给前配偶抚养,再婚夫妻新家庭没有一个孩子。
    3、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其中一个随再婚家庭生活,但这个孩子有残疾,将来不可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形有: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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