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性沒有住宅的可否申请办理公租房,如何申请办理低保证

离婚
2019-12-19 16:3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7个条件。市民可去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有以下7个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  
    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5、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  
    6、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局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以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载明的为准。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住房;
    (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
    (四)家庭成员出租或者转让的住房;
    (五)已购买或者已拆迁安置的住房;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 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一)因离婚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
    (二)拥有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的;
    (三)转租、转让原住房的。
  •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单方面一人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