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小孩横过马路出车祸住院37天,未达到伤残等级,保险公司只理赔护理费、餐费、后续治疗费。交警判车主全责(在行车逆道撞上小孩的)。现在车主除了保险理赔,他一分都不出。住院期间我自己垫付3137元医药费,他拿单据去报销后也不还给我,他说保险公司只给他报百分之八十(医药费共花8200元),他说还有百分之二十我和他平摊。现在请问律师:1、他买了全保保险,现在我小孩这件事上,他可以一分不出吗?2、他说当时签责任书时,他承担全责是为了骗保险公司的钱。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真的要和他平分那百分之二十的药费吗?

保险赔偿
2018-09-04 18:1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哪些手续?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述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一)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复印件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三)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保险机动车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等有关费用单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 出车祸后除了医药费应还有其他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我国法律强制规定车辆交强险,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