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明年一月十七号到退休年龄什么时候去办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0 06:2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达到了退休的法定年龄,即男子年满六十周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可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退休。在完成相关的手续办理好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相关的退休待遇。
  • 正常到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个人申请(正常到龄办退人员可免);职工个人档案;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公示登记表;职工退休申请表;审核退休有关的各类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核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计算养老金并打印职工退休养老金审核计算表。
    每月8至24日,办理当月到龄人员(其中21至24日受理市属四区)。即时办理。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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