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一段时间我爸妈请隔壁邻居帮忙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那人脚砸了,左脚第一趾骨骨折。之后第一时间送医院做手术,手术期间陪护是我妈,费用是我家全部出的,昨天出院谈赔偿的事,那家人一开口要八万。而且当时不是去他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做的手术嘛,因为可以报农保,结果他家人背着我家把农保钱取走了。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应该支付赔偿金8万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19-12-20 13:51: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这种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再诉讼。仲裁时效为1年。1年不去仲裁的话,就不受支持了。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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