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有欺诈投资人的做法,我还是举报,算泄漏公司机密吗

2019-12-20 14:23: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权利人必须证明其商业秘密符合以下特征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1)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2),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
    (3)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权利人采取了保护措施;
    3、所述操作如未违反公司规定,应属正常工作范围,不属泄漏商业秘密,有权要求按经济补偿的一定倍数支付赔偿金、支付奖励工资等。
  • 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
    2、但是要构成这个“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要具有以下要素:1)公司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机密的范围,并且,这规章制度曾在嫌疑人泄密机密前明显给他;2)公司明确授权给嫌疑人接触规定的公司机密的相应权限;3)嫌疑人在进行泄密时,必须具有主动性;即被动的泄漏,不构成犯罪;比如,存放机密的电脑或硬盘被盗或遗失、或电脑中木马泄漏、或者保管人员因保管时不当,导致被其他人故意盗取等;在认定是否具有主动性时,现行的判例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从机密泄漏中获利;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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