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父亲去世之前借了几家贷款公司的贷款,我们不知道。 现在人死了,贷款公司打电话给人死了,贷款几乎都是高利贷,现在每天打电话骚扰我,威胁我,说要上诉,把过期的记录记录在我的个人收据上,启动什么手续,检查房子。 有这样的法律可以向他们投诉吗?

2019-12-21 09:2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纯从法律角度讲的话,高利贷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是不需要支付那些高额利息的。 但现实中高利贷往往夹杂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借款者往往迫于恐吓、威胁等等而支付高额利息。
    如果你实在无力偿还该高利贷又无法与高利贷借款人达成和解的话,为了你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建议向公安机关举报该情况。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 一般来说,银行贷款是需要按时还款的,晚还会给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的影响。但是现在多数银行会在逾期的第一日发送短信予以提示,一般银行会给予2日的宽限期,只要在2日内还款就可以视为按时还款。
    不良信用记录这会影响我们将来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当然,逾期的情况还会使得我们支付一定的滞纳金。连续三次逾期,或者累积逾期超过七次,才会形成不良记录。不良记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保留七年。
    所以一次逾期对信用记录的影响不大,但是不要连续出现就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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