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家小区物业向我们强制要水费,物业让我们在最后一次充值水卡到2016年6年20日之间每月补交30元,20日前不交者变为每月补50元。还有25日前还不交就把业主自来水管道掐死。我在2014年10份充值过100元,不是我不补交这水费钱而是我家1.如果我家停水我理所当然要充值水卡。可我家水表一直显示没有欠费,现在插上水卡还显示有20吨水。2.我们家是正常用水没有偷接水管道没有装卸过水表,水表上的铅封并没有动过的痕迹。现在物业说我们好几百家业主的水表有问题说水表内部阀门长期有水而死锈,造成水表直通就是卡里没钱了也会有水,因为阀门锈死了。水表是我们入住时物业安装的,现在因为水表的问题物业让我们在交400元换新的水表,我在这小区入住5年!假如说在过几年水表又出现这种现象我们是不是还要这样补交水费和交更换水表钱?我想问这每个月补交的钱我们该交吗?这水表出现这种现象是我们业主的责任还是物业的责任还是建楼时买水表商店的责任?还有物业这样强制我们交补水费有没有触犯法律?20日前不交者变为每月补50元,25日前还不交钱掐死自来水这些算不算威胁我们?这样威胁我们算不算触犯法律吗?

2018-09-04 21:3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停水停电。
    水、电是小区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对强制断水、断电有约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强制断水、断电作为手段,要求业主交纳各类费用。如果业主欠交费用,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欠费业主支付费用和违约金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承担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因此,业主应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 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 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 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
    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 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诉讼时效中断,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管理,养护义务,或没完全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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