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89年到93年企业交了个人社保,之后离职了,97年又在新企业工作中直到如今,可以之前的联接上吗

2019-12-21 14:5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了,这个时候请注意:在原单位有购买社保的 注意了,一定要及时处理自己的社保 辞职后社保处理方式:  
    1、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滴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2、找一个企业挂靠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这样不划算,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需要你自己交哦,这样增大了个人负担;  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  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注意事项:  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呀~  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哦~
  •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
    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 单位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拖欠社保的话,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的话,您可以收集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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