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被2人打伤眼睛视力不行了,达到轻伤二级,他两个在看守所已满37天,检察院没有批捕,在没有得到我谅解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了,受害人不同意感觉他们出来后会对我造成伤害,建议公安机关在次拘留,请问公安机关能接受吗?

刑事辩护
2019-12-21 15:2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轻伤害案件检察院已经批捕,不说明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
    2、公诉案件的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批捕是在侦查阶段的,由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批捕说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因此,已经批捕不说明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

  • 1、批捕一般在刑事拘留期间执行,也就是不超过三十七天。
      
    2、逮捕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比不批捕难度要大一些。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现在已经办理好取保候审手续,只要民警到看守所提人,由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的释放证上签字,人就可以出来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搜索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期间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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