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日去招聘面试了一个模特,他要我交制做模特卡的钱,说成以便营销推广我的花费,还签了合同书,上边有一条“彼此经医院门诊协作后,若有单方毁约,企业将不可以退回您一切花费”。他说这样的事情警报我都能要的回家吗?

2019-12-21 20:4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 第一,协商解决,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要先进行沟通协商。
      第二,拒绝支付装修款或者停止施工。
      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到法院去起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或者是修改劳动协议不予员工提前协商的,你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或用人单位提供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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