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女性社保在公司转为个人后是按多大年龄退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2 10:21: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拿着劳动仲裁判决书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1,劳动仲裁一般都受理社会保险争议,但是对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界定不一致。
    2,有的省只受理不缴纳保险造成不能享受待遇的争议;有的省份将保险缴纳也纳入受理范围。
    但各省份一般只支持社会保险正常缴费请求,对补缴请求支持的较少。

  • 1、在当事人是指享受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退休的前提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能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2)当事人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在当事人愿意(将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当事人退休时的户口性质而定)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社保退休年龄,女性单位参保的个人50岁,个人参保的55岁,男性一律60岁。
  •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