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朋友合资,我一个人签的合同,现在去。 房东说,找到替代人也要付一个月的房租,合资的朋友要不要负担违约金,他一出去,房东就要付钱赔偿。

2019-12-22 13:4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违约金是属于一种约定的合同违约后的承担形式,既然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那你就不能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请求对方对你进行损害赔偿,另外,定金罚则也是合同违约的一种承担方式,鉴于你已经向对方交付了定金,那么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定金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方违约应该返还你双倍的定金,另外在定金罚则之外你还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二者可以并存,但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存,二者只可以选择其一,所以,你一定要保存好你的合同,然后据此向对方提出赔偿,必要的时候就得通过诉讼解决。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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