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人被人用木棒打的流血,派出所把人放了对方说医药费都不出,我该怎么办

2019-12-22 18:16: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雇员在工作中遭受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可以要求雇主出医药费。
    法条依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1、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作为受害人应当报警。

    2、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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