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车,保险没有过户,事故发生了,保险能去新车主的银行卡吗?

2019-12-22 21:4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规定汽车新买来不到俩个月不允许过户。
      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七)项、第
    (八)项、第
    (九)项规定情形的。
  • 《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编的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