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
交通肇事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其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加以管教。
未成年人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责任参照《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