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婆结婚之前她有个女儿,孩子户口在她名下,现在想给孩子改姓,请问不得到亲生父亲的同意,可以为孩子改姓吗?

2019-12-23 08:29: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协议离婚后,如果孩子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父母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决定是否改名;如果孩子还小,而离婚的夫妻双方又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宜改变孩子的姓名。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拒绝用以前的名字签字,任何人无权干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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