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用我的信用卡透支,现在人失踪了,我一人无力还款,请问有办法追究他的责任吗?

银行
2018-09-05 07:1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 1、逾期还款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2、逾期未还银行信用卡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4、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5、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的欠款,不到几天就会产生上千元的利息,时间越长利息越高。  超过信用卡免息期不及时还款的,银行将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超过一定时间,银行会对持卡人收取更高的罚息。
      个人信用污点  个人信用记录有多重要,只要你申请过信用卡或是申请过贷款就知道了,一旦你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基本想申请信用卡就会很难,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糟糕的是,未来如果你想买房子,有了信用污点房贷的贷款额度要比别人的少,利率要比别人的高,如果逾期严重,申甚至想要多花利率银行也不会贷给你。
      信用卡被停卡  信用卡不还款,银行就会收回给予持卡人的循环信用,信用卡就会被停卡。  对于多次拖欠还款,或长期拖欠大额欠款,银行会认为该持卡人具有较高的还款风险,从而会停止该张信用卡的使用,并向持卡人追讨欠款。
    遭遇银行追讨信用卡欠款,仍然不还的,银行可能会申请拍卖持卡人其他固定资产。  恶意欠款将被判刑  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即可以启动司法诉讼程序。
    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元以上,欠款长达3个月以上,并经银行3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5000元以上判刑;5000元以下刑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