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分割一般是均分吗?房子是婚后买的,房子首付是共同出资的(女方出资多8万,男方出资少3万),房子按揭是基本上女方在付已付30万左右(期间男方出资一点2万多),房子按揭是15年的,目前贷款余额还有13万,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一直以生意不好创业艰难,不主动承担房子按揭,千方百计拖付共同生活费用。男方出轨数年,现在女方要求离婚。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房子如何分割?一般是均分吗?

离婚
2019-12-24 05:2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
    《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 婚姻应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诉讼的方式解除。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诉讼中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对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对孩子的抚养权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对抚养权作出判决。

  •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