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不起,前几天我的车撞上了摩托车1。?摩托1号??又撞了摩托车2号??,导致摩托车2受伤,但摩托车1??那时,我很好,离开了。现在交警判我的车换车道,撞上摩托车??,承担全部责任,摩托车1??在这次事故中离开有责任吗?

2019-12-24 07:5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对受害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不赔偿。
  • 因为车祸造成了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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