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参加有3人,其中有一人是主犯,但是我丈夫没有殴打他人,之前被羁押在开守所15天就被释放,现在案件二次被调查,要向法院移交,最终法院该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19-12-24 13:3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拘禁他人达24小时后既构成非法拘禁既遂,此后无论拘禁的时间再长,也不可能改变非法拘禁的定性,但毕竟非法拘禁的时间长短对受害人的精神和肉体的危害程度及社会影响是不同的,所以在量刑上就须把非法拘禁的时间长短作为法院判决时的酌定情节,考虑是否重判或是轻判。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只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予以追究。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对于可能会赔判处非法拘禁罪的人,最好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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