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的家里,三年前给他的哥哥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贷款20年还清,现在他哥去外地工作,我们要结婚,房子想给我们,但是手头没钱,贷款还不清,没法过户,请问有什么办法过户,去公证处公证过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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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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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必要进行房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诉讼离婚的,法院对
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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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
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
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
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
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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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