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购车时谈好落地价123,500元没有其他费用,卖家要求先交定金才写合同,交了定金5,000元后,卖家开始写合同,却提出购置税不含在落地价里面,这时拒绝签合同,是否可以退还定金5,000元?(交定金时还未写合同,不知道合同内容)

2019-12-24 20:15: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已经交纳的,定金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合同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要区分责任情况来确定定金责任的承担,即是交付定金一方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是接受定金一方责任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无责任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 买车都要签订购车合同,预交定金,交定金前一定要注意,以免上当:
    1、汽车的基本资料标注清楚。买卖要明确确定车的牌子、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以及颜色、装潢等。
    尤其是紧俏车型,一定约定交车时间。赠送装具和保养等一定落实到合同里面,以免销售员为销售车辆私自承诺,单位不认可,销售顾问过后不认可或者离职之后就成为纠纷。
    2、 明确约定价款。
    要明确所购买车辆的价格,不要只凭口头约定。尤其在展会期间,人多事杂,销售顾问为了迅速签单,答应价格,展会结束后再说这个价格给不到。或者要求购买装具等变相加价。
    3、 注意是定金还是订金。
    订能退,定不能。
    4、 如果是办理分期,最好是约定好,不能顺利办理分期,可以退定金
  •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 由于企业参与了不同形式的保理业务,因此它所进行的账务处理也不同。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都应当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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