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不给职工发放工资,一去劳动局投诉他,一查企业说没有钱是个皮包公司该怎么办?

2019-12-25 04:21: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具体按如下:  
    一、先找你公司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找有关部门调解  如果你们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现在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去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你们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你现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找有关机关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那你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去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你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  最后,在劳动法上,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了节假日或休息日,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还有,一般劳动者,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
    (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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