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脸上有伤口,缝了四针,算是轻伤吗

暴力伤害
2019-12-25 07:5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经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追究,你只能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刑事自诉需要自己取证,难度很大。
    如果没有切实证据,对方的犯罪很难被认定。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 打架受伤赔偿标准
    1一般规定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