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土地17.48亩,一轮承包权是A,经三转让后到我手中,我取得了二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使用证书,此其间A没有提出继承二轮承包权,2018年A把村上和我告上法庭,希望要回该土地的使用权,经初级和中级法院均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现在土地确权,村上以该土地有争议为由,不给我办理土地确权证,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12-25 08:2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中所产生的争议,国家也出台相应政策,以下三点:

    1.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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