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一个男孩子。没多久是那种感情之类的。有一天他来问我借钱。然后我没考虑,我就把钱借给他了。第一次说借钱,然后说还不了的,说过段时间再还给我。可又找我借钱,不止一次两次。那是说过一段时间还给我。然后我发现他来的是骗钱的原因。他跟我说他没有结婚,还有没有老婆之类的。后面我发现了之后,到现在他也不还我钱。我要怎么去告他?因为毕竟是跨省。我去不了他那边告他。

2019-12-25 09:42: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上诉至法院,胜诉之后,如果对方还未还钱,申请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债务人拒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此,债务人有钱最好及时还钱,别把债权人惹急了,否则到时间免不了牢狱之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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