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脚被车撞了,(车主付全责)左足多发跖骨骨折,左足正斜位。想做伤残鉴定,不知道在哪里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这边在长宁区威宁路。谢谢你

2019-12-25 10:5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能被告方提出异议,如果第一次鉴定机构是由法院指定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下面的情形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一般不予重新鉴定。 你方可以直接问询法院,且鉴定等相关费用不应由你方承担。
  • 如果因为车祸受伤经过鉴定被认为构成残疾的,可以依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的材料:若是工伤定级(伤残鉴定)时,应带原件有:本人身份证、历年本人病历原件(包括出院小结、X片或CT片、病理报告单、化验单等各种检查原件),以便医疗专家查阅参考,根据需要复印留存。
    另外,如需要重新摄片,化验或进行其他项目检查,应带上钱。
    以上是工伤鉴定的。
    交通事故也应该有《劳动能力鉴定体检预约通知单》的吧,那上面有的。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