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的判决结束后,执行厅说被告没有钱,该怎么办呢?

2019-12-25 15:5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执行人没钱的情形下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 对于欠债人确无财产和收入,无法偿还的,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因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因此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中止执行。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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