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二胎政策之前生的小孩,以上户口,现在政府又要强制交社会扶养费,合法吗?

2019-12-25 19:5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法生育二胎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 二胎政策:
    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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