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已经到了强制报废年限了,但是车在几年前买废铁的现在,只有车牌不能通过我的驾驶执照审查该怎么办呢

其它
2019-12-25 22:0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报废的理赔流程:

    一、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车辆所有人持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资质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

    二、提交材料到待报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车辆牌照、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
    持上述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均有一套相应完整的理赔系统进行处理,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计算理赔的金额。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的,而折旧年限则根据待报废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
  • 根据法律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7、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8、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5)进市场的提供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入市场证明。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