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担任行政前台,由于上级我分配了很多不合理的工作使我非常不满所以都没有按照要求去做,比如我做公众号运营,优惠券的版面设计,公共区域的卫生维护,还有一些其他人需要做的工作安排到我这边,所以我这边都没有办法完成,现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安排了行政前台的面试并没有对我进行告知并且已经走流程让人事通知其入职之后跟我讲要给我调岗成销售我不同意上级就说我是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我认为调动岗位是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才可以不可以强行把我调岗,上级找我谈话告诉我按理说是可以,在此期间他让一个销售人员接手我目前所有工作并告知我在公司里已经失去了工作的意义,由于我拒绝跟他沟通,他在我的辞退通知说上说哟沟通态度较为恶劣,我没有大声对他讲话也没有骂他,只是拒绝沟通并提前结束谈话,他就追出来跟我说给我一个书面通知,让我找一下一份工作,但是书面通知只有他的签名没有公司的印章,我觉得我觉得很委屈,没有让他书面上写的那样,就把通知撕了放在他的桌子上,按理说他这样辞退我 我可以索要赔偿吗?目前在职5个月 已转正

2019-12-25 23:53: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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