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明确提出离婚诉状 开庭审理必须提供哪些直接证据吗?急等

离婚
2019-12-26 09:1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第二,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第三,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第四,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 离婚诉讼中,开庭后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
    第二,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
    第四,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 离婚要收集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