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无故降职降薪我,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合同与赔偿金吗?

2019-12-26 10:2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遭受工伤应当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款》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合法赔偿。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医疗期内解除合同有赔偿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内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标准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其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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