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跟我说给他人做住房贷款贷款担保人,一旦他还不上,因为我不愿还,该怎么办?A

抵押担保
2019-12-26 16:4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担保的有关规定,担保期限为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有关无期限担保的问题我国《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债权债务纠纷担保人责任应首先看合同约定,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实物是什么?关于担保责任具体作何约定?担保的范围是什么等;担保人以实物代偿时,是否办理了必要的交接手续,如书面的证明材料、相关机关的登记证明等;这些情况不明确,就不好对担保人是否可以完全免责作出一个判断。
  • 个人购房贷款担保人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收入来源,信用良好,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合法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
    (五)足额交纳购房首付款;
    (六)提供个人买房贷款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
    (七)个人买房贷款担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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