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老公的朋友在我这几年前借了10万块钱,一直没还,一七年老公突然心梗离开,他的朋友就拿了一张他自己写的欠条,后面署名是老公的名字,说他原来借的钱老公用的,说我老公在外面给别的女人租房子花了,让我用钱怼,我根本就不相信他的欠条是真的,我觉得他就是为了不还我钱想来胡我,这个我该怎么办呢

2019-12-26 23:24: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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