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曾经在2016年和一个朋友吵了一架。在对方报警六个月后,我被拘留了15天。最后,双方达成了处理此事的协议。我现在能胜任村干部吗?A

2019-12-27 00:0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致人受伤,无论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甚至最后被判刑,也不能免除赔偿民事责任。

    如果打架致人轻伤,根据刑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但是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是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或者是不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处分,或者是从轻处罚。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聚众打架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对于打架斗殴行为,报警后,派出所是立刻出警的,制止打架行为,然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对于打架斗殴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办结,派出所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该对双方出具处罚决定书,派出所处理完行政案件后(比如对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行政警告等),当事人可以携带《处罚决定书》,《住院医疗收据》到法院对双方的民事问题进行诉讼。
    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节处理,派出所没有进行调节也可能是有别的原因,比如对方不愿调节,或者有法定不可调节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到派出所问问你案件的具体情况,之后到法院诉讼,法院再到派出所调取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判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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